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

掰掰,我的宝贝们

关于高跟鞋的由来,有两个最为广泛流传的说法:

(一)十五世纪国路易十四国王

传说法国路易十四国王身高仅五尺三寸,为了彰显自己“高”贵的气度,他总戴着一顶高耸的假发以及穿上用软木特制的五寸高跟鞋。

路易十四国王的行宫 -- 凡尔赛宫豢养了许多年轻貌美的宫女。

为了制止宫女溜出宫外玩耍, 路易十四下令鞋匠为她们设计了一种高后跟的鞋子,以整治不守宫规的宫女。

经过一段磨合期,宫女不仅驾驭了刁钻的高跟鞋,更让它冲出法国宫廷,自此流传下来。

(二)十五世纪威尼斯商人

相传十五世纪时有位威尼斯商人生性多疑,怕妻子趁他外出经商时行为不端,于是为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子。

他以为高跟鞋使妻子行动不便,就能约束她外出。

事与愿违的是妻子觉得高跟鞋新鲜好玩,就窜着佣人陪她出街,结果出尽风头。

大家争相仿效之下,高跟鞋从此流芳百世。


不论哪种说法,发明高跟鞋的人,竟然都是男的。

而且,他们最初目的不约而同皆为限制妇女的行动,与美化女性完全擦不上边。

男人却始料不及,原用作征服女人的残酷发明,竟然开出了个春天。

女人终究折服了,并且数百年以后,依旧甘之若饴地饱受折腾,为之痴狂,无怨、无悔。

无怪女神马丽莲.梦露也说:“那个发明高跟鞋的人,不管是谁,我想女人们都欠他一份情。”

这份情,又爱又恨。


我不是一个顶厉害穿高跟鞋的女生,驾驭高跟鞋是一门技术活。

无论站立或行走,都必须挺胸、收腹、提臀、全身体重平均分布在每一根脚趾 ,才会显得婀娜、俏丽。

人们说,高跟鞋是女人最大的恩物。

宛若灰姑娘的玻璃鞋,只要穿上它,就能从丑小鸭蜕变成天鹅。

我没有很贪心,小小的要求不过想让身高从一米五六变成理想的一米六五,这是基因问题。

其实我心下明白,自脚伤后,我和高跟鞋的缘分大概从此断了。

选择性逃避,是抱有最后一丝期望。

十四个月过去,现实从不曾改变,妥协的一直以来都是我们。


终于,在一个天气不怎么晴朗、一片阴霾、马币节节败退、交通塞得一塌糊涂的早晨,我决定了 --

所有珍而重之的宝贝们(高根鞋),与其放着干瞪眼,不如转赠给合适的人吧。

那些只穿过一次、那些曾经百般喜爱、那些三思后买下的高跟鞋,因为我而黯淡。

如今,都送出去吧。

我默默将鞋柜里的宝贝翻出来,照相、再装模作样地套上脚丫子。

站不起来,感觉一下缅怀也是好的。

宝贝一号在新加坡搜获,当时马币兑换新币不过 RM2.20。

宝贝二、四、六、七、八都只穿过一次,我不太会穿高跟鞋,偏偏爱买(唉,女人的通病)。

宝贝六号是我拥有过最高的鞋子,五寸高,拱起脚背怪不舒服的,连站都站不稳。

宝贝八号看似运动鞋,其实内有乾坤,脚跟垫高快两寸。

宝贝五号是我唯一的靴子,我常幻想穿着风衣、高筒靴、颈上圈着温暖的围巾、架上一副大墨镜,走在冷风飕飕的街头……那是我心目中最时尚的代表。

宝贝三号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鞋子,舒适、不退流行、质感好,即便五年后依旧弥久如新,所以这双宝贝是非赠品,纯属个人珍藏。

剔除状况不佳的鞋子和私人珍藏,最终剩下七双高跟鞋等待有缘人认领。

原来有些事当要割舍时,才发现,如许沉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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