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28日星期四

Barca@肉脚,赢了

Barca(@肉脚 in Hokkien)赢了,幸好我没有牺牲珍贵的睡眠。

胜败基本上与我无关,不过MU赢的话我会爽快多了。

曾经有一个朋友告诉我--足球是一门艺术。

对,艺术这回事儿,懂的是死忠迷,门外汉则是一头雾水。

两个极端的反应,谁也说服不了谁。

让我开始认识足球的老爸,现在只看National Geographic 和 Historical channel。

与我叽叽喳喳讨论球星的好朋友,已经嫁作人妇,远渡英国了。

让我逐渐了解足球的前男友,也变成了别人的男朋友。

倘若每一个习惯背后总有一个理由支撑住,那如今呢,我似乎经已失去了追看的理由。

即使看,也不过是一种追悼,一种对过往岁月的缅怀罢了。

6 条评论:

  1. 和你差不多..中学时每个星期都会在mamak挡与朋友一起看球..大学时代也找得到志同道合的朋友...进入社会就比较注重其他的事物了...久而久之就没有当初支持球队的那种热诚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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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那叽叽喳喳的好朋友,住这么靠近足球的庙却不再看球,连直播也没看。 哈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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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Hello gal, you're the one who polluted my mind :-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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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And now you’re claiming you don’t bother to watch anymore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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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no time girl. There's time for every season mah. This season needs to sow different seeds and we all have outgrown that teenage girly dreams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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